圖:台南市第三分局偵查隊偵破吳姓男子搶奪案。(記者王梭熙攝)
台南市於101年06月16日09時許,犯嫌吳O學騎乘車號KF2-658號重機車伺機行搶,在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2段140巷185弄「和順國中」圍牆旁,見被害老婦人頸部掛有項鍊,乃以台語「阿桑」呼叫老婦人,趁其轉頭不備之際,搶奪頸部之K金項鍊1條後逃逸。 犯嫌吳O學食髓知味,以同樣手法於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謝鴻傳獲悉後,即責請偵查隊指派專案小組人員積極偵辦,案經專案小組人員,歷經多日佈線夜以繼日,不眠不休積極查訪,發現吳姓男子涉有重嫌,於本(7)月29日見時機成熟,遂持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前往臺南市西港區中山路住處拘提到案,吳嫌所搶得之項鍊均於珠寶店變賣,所得之贜款(新臺幣2萬3000元)均已花用殆盡。全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因犯嫌吳O學尚涉有其他搶案,目前仍持續擴大偵辦中。
第三分局謝分局長呼籲,民眾注意錢不露白,婦女頸部勿佩掛值錢之項鍊,並應多加注意週遭環境,一定要有防盜、防搶的警覺性。這次警方能偵破搶奪案犯嫌,對於穩定本市治安有很大幫助,並再次印證警察有堅強之辦案能力,對為非作歹者,予當頭棒喝,希望有不良企圖者能夠即時回頭是岸,不要再萌生歹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