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陳○彰(57歲、臺中人)日前於彰化市忠權里自立街的朋友家中飲酒聊天,結束後駕駛自小客車欲載家人回家,行經彰化市金馬路一段時,疑似受到酒精影響反應不及,欲超車時撞上前方車輛,導致雙方車輛皆毀損,所幸無人傷亡。
彰化警察分局交通分隊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並依法對事故雙方實施酒精濃度呼氣値測試,陳○彰的測試値達0.32mg/l,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經彰化交通分隊員警調查偵訊後,陳嫌坦承確實有酒後駕車之行為,並表示自己可能是受到酒精的影響,導致變換車道時反應不及,撞上前方的自小客車。全案依法將陳○彰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