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察分局民生路派出所日前於彰化縣員林鎮育英路上查獲張姓未成年少女(女、84年次、彰化人)深夜流連PUB中,並發現張姓少女為彰化縣警察局所通報之失蹤人口,民生路派出所員警遂依法通知家屬前來領回少女,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PUB負責人進行裁罰。
據了解,張姓少女平日對讀書較沒有興趣,個性活潑外向,喜歡認識新朋友,暑假期間常常出入PUB與友人聊天喝酒,經查該場所為未滿18歲之青少年不得進入之場所,員警臨檢時眼尖認出張姓少女看似未滿18歲,遂立刻盤查其身份,進一步查出少女未滿18歲。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銘欽表示,明令未滿18歲不得出入之場所店家應嚴格過濾人員,避免青少年流連忘返,導致觀念及行為偏差,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