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偵查隊於101年6月份,接獲線報指稱,在高市有一名綽號「耶穌」之男子從事販賣安非他命、搖頭丸、K他命給青少年與未成年吸食,該名綽號「耶穌」之男子因生意太好,故夥同一名綽號「中毒」之男子共同販賣,2人在高雄市各大飯店、夜店設點,並隨時變換地點,或以宅配到家之方式販賣,以逃避警方查緝,行徑十分囂張。
前鎮分局偵查隊接獲情資後,立即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雲股陳彥竹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調查發現,綽號「耶穌」之嫌犯,除在各大飯店與PUB販毒外,另在苓雅區青年路開設一間撞球館,作為掩護販毒之場所,同時推銷毒品給至該店消費之顧客,危害社會治安甚鉅。
案經專案小組蒐證齊全後,分別向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拘票與搜索票,於今(101)年
詢據嫌疑人蘇0呈、葉0誠、程0輝、黃0得、郭0均等人,均坦承上揭犯行不諱,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案,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