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所列之情事者。
(三)持有中餐烹調-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四)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佈之餐飲衛生管理細則者。
二、報名日期:101年9月6日至101年9月7日
三、報名地點:
(一)屏東縣勞工處:屏東市自由路17號(電話08-7558048)
(二)屏南服務中心:屏東縣枋寮鄉中山路240號2樓(08-8780002)中華電信2樓
四、收件時間:09:00~16:00
五、其他注意事項: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縱因未能察覺而予錄取,仍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雇,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及由當事人繳回已領之薪資。
六、有關報名甄選之相關諮詢方式:
(一)屏東就業服務台-聯絡電話:08-7558048#60#61#65
(二)枋寮就業服務台-聯絡電話:08-8780002、08-878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