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5)日第1087次委員會議通過,台灣穆拉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穆拉德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變更公司登記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未依法定期限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項規定,爰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灣穆拉德公司於100年6月10日向公平會報備自同年7月1日開始從事多層次傳銷,惟經公平會101年3月23日派員赴台灣穆拉德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查悉台灣穆拉德公司100年5月29日即開始招募參加人,核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另穆拉德公司原向公平會報備之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實收資本額為1,000萬元,嗣於100年9月9日公司登記資本額變更為1億元,實收資本額變更為2,000萬元,並獲經濟部核准在案,惟遲至101年3月30日始向公平會辦理變更報備,是台灣穆拉德公司變更公司登記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未依法定期限辦理報備,核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