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立破盜採七里香
再立破盜採七里香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鎮守山林再立破盜採七里香
巡佐蘇崑安、警員林嘉宏於98年06月08日06時20分行經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南灣飯店前,發現一台未懸掛車牌之藍色小貨車,車後載著數十根樹木枝幹,並用一條毛毯包裹著,墾丁所蘇巡佐當下立即指示警員嘉宏驅車迴轉直追,把該小貨車攔下。經盤查詢問得知該駕駛為郭O銘(52年次,有麻藥、竊盜、違反森林法等前科),郭嫌向警方說明車後所載七里香,是他人委託要載去寺廟種植,蘇巡佐依據經驗判斷,認為此案情並不單純,於是將郭嫌帶回所內偵訊說明。
警方查證郭嫌相關資料,發現其確有盜採樹木之前科,因此對其詳加詢問,但郭嫌始終不願透漏口風,仍然堅持自己只是載運七里香,並未盜採否認犯行,經警方勘查犯嫌所採七里香樹木地點為林務局管轄之34號林班地,復有查獲作案所用之架高鐵鍊、麻繩、鋸子事證明確,依法移送偵辦。
恒春警察分局分局長謝宗宏表示:本案係今年查獲盜伐林木數量最大一次,這起盜採竟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且毫不避嫌,如此膽大之行徑,令人不可置信,今後將以更迅雷、更密集、更強勢的做法查緝,勢必要讓這群囂張的山老鼠永遠趕出恆春地區,還給恆春居民一個最古意盎然的國寶樹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