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舉辦『室內空氣品質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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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於101年11月23日開始施行,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訂於9月14上午9時於環保局2樓會議室舉辦『室內空氣品質宣導說明會』,會中將針對「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法規」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實務」等主題進行說明。
行政院環保署規劃預訂之「第一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有幼兒園、醫療機構、政府機關、交通運輸、商場及百貨業等五大類型場所。本次說明會特別邀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目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逐批公告公共場所、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相關子法將陸續公告,新竹市環保局呼籲,公共場所宜儘早準備作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因應管理法實施後,能符合法令規定,如對於相關資訊有疑義者,可洽詢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聯絡電話:536-8920分機2004或2016,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