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的補助作業,
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以下簡稱弱勢加額補助)」二種,相關注意事項,請您留意以下的說明:
一、免學費補助:沒有家戶年所得的限制,所以,家長不用提出申請,只要是符合補助年齡和就讀園所的小朋友,都可以獲得這項補助,補助方式為:
(一)公立幼兒園:為實際減輕家長負擔,幼兒入學時採直接減免學費的方式辦理,每名幼兒每學年最多可節省學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4,000元。
(二)私立合作園:考量各園的規模和營運情形不同,所以,補助方式可以比照公立直接減免的作法,或是等政府的補助款撥付後再轉撥給家長,每名幼兒每學年最多可節省學費3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
二、弱勢加額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是99年度家戶年所得總額(5歲幼兒及爸爸與媽媽合計)70萬元以下家庭者,除免學費補助以外,還可以再申請本項補助,並依據所得級距,每學年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1-3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
三、前兩項補助合計,經濟最弱勢的家庭,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就讀私立合作園,每學年最高可以補助6萬元(請參閱附表)。
教育部還提醒,弱勢加額補助除了有所得的限制外,還排除家戶擁有第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超過650萬元,或家戶年利息所得超過10萬元的家庭;因此,家長必須填妥小朋友就讀園所發給的申請表,再由園方協助至資訊系統確認補助資格及額度,並且將比對結果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協助家長辦理後續補助申請作業。
至於其他年齡層的幼兒,政府還有提供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家長可以將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交給小朋友就讀的園所,由園方協助家長申請補助款;如果家長想要了解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及申請方式,可以詢問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另外,配合今年1 月1日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稚園改制為幼兒園後,招收
為了順利推展各項就學補助作業,教育部表示,101學年度第1學期的就學補助經費已經撥付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且協調地方政府妥善規劃作業流程,採隨到隨辦的方式辦理,務必在園所送件後1個月內完成撥款的程序,讓家長能夠實際感受到政府施政美意,及提升私立合作園比照公立減免學費作法的意願。
此外,教育部也呼籲,政府就學補助措施是否能發揮最大的效能,還必須透過多項配套措施才可以達成,因此,免學費計畫所建置的合作園所機制,每學年透過95%以上的園所加入合作園,藉由政府與民間經營者雙方的共同努力,提供幼兒安全的學習環境及專業的師資,更重要的是,維持園所一定的收費額度,園方不會隨意調高收費,家長的補助權益就可以受到保障;而未來也將透過評鑑制度,先為小朋友的就學機構進行初步的檢視,讓孩子在家長、幼兒園及政府攜手合作之下,獲得更好的教育與照顧。
教育部提醒您!家中有符合補助條件的小朋友家長,別忘了在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才可以保障您的補助權益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補助資訊,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幼兒就讀的園所詢問,或到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網址http://www.ece.moe.edu.tw)瀏覽查詢更多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