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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籍外配小茜(化名)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繳納延期居留證所需費用,因而在臺逾期居留6年餘,期間因擔心逾期居留身分曝光將被遣返出境,而被迫與家中子女分離,因而每天惶恐度日,所幸經移民署雲林縣服務站的積極協助下,終於得以重新取得合法居留權。小茜於89年9月16日嫁到臺灣,婚後育有3男1女,最大的8歲,最小的才3歲,均仍十分需要母親的照顧,其原欲出境再重新入境辦理居留證,惟因家中經濟狀況拮据,無力負擔罰鍰及出境及再次入境等相關費用,因而只能在臺逾期居留,期間因無合法身分,除無工作權外,亦無法辦理健保,而其先生又適巧於這段期間因案入獄服刑,小茜之處境無疑雪上加霜。案經雲林縣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轉介至移民署雲林縣服務站,該站主任林弘志因不忍小茜與其小孩分離,指示同仁積極協助其重新辦理印尼新護照,並專案將本案簽陳至內政部,幾經奔走,小茜終於得以重新取得外僑居留證,想到未來的日子可以不必再躲躲藏藏過日子,小茜的內心除了感謝還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