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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101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
2012
09/24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曉萱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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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曉萱 新竹市 報導

勞工朋友請注意!「10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於101年10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01年11月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本項補助對象申請資格條件,應符合以下各款規定:

(一)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1年10月15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勞工(即101年9月15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1年10月15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者。

申請限制

(一)申請人為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起資格時,僅能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職免學費方案、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方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6,000元或5,000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申請程序

(一)申請書請於101年10月15日起向本府勞工處青年事務與勞工福利科或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勞委會(http://www.cla.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等網站直接下載。

(二)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逕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洽詢電話:(02)8590-2808。

新竹就業服務站地址:新竹市武陵路10號,聯絡電話:03-5343011;勞工保險局新竹市辦事處地址:新竹市南大路42號,聯絡電話:03-5223436;本府勞工處地址:新竹市國華街695樓,聯絡電話:03-532490031青年事務與勞工福利科。

上傳時間:2012-09-24 18:0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許曉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