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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說不濫用人權,從遵守校規開始
2012
10/24
12:5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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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12:5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講師問什麼是人權,...JPG

 

青少年因圖一時之快,上課睡覺、玩手機、翹課、挑釁師長等違反校規的行為不止師長頭痛、也讓家長憂心。為因應此問題,日前高市大樹區某所佛教私立中學,為避免濫用人權事件的發生,特地邀請山達基教會來為學生幹部提供人權演講,希望人權觀念能由幹部開始向下傳遞,讓每一位學生瞭解人權。

講座期間,講師使出十八般武藝,不只講人權也讓學生看人權,利用製作精細的人權公益短片使學生認識世界人權宣言,也令不少學生有感而發,其中一位身兼糾察隊副隊長的男學生表示:「校園中不論學生或主任、老師及教官都應依循校規,不要侵犯到彼此的權利,這樣才是正確的運用人權。」

擔任講師的許謹麗在演講最後提到人權第二十九條「責任」,她告訴學生權利伴隨而來的是義務,美國人道主義者L.羅恩 賀伯特說過「人權必須要落實,而不能只是理想。」許講師期許未來這些學生能將人權融入在生活中並幫助更多人真正地認識人權。

上傳時間:2012-10-2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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