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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於10月29日上午10時舉行野放祈福儀式,將二隻受傷經過悉心照養復原之海龜-玳瑁回歸大海。
這二隻受傷海龜,分別為9月13日上午縣府接獲海巡署石城安檢所人員電話在安檢所附近沙灘發現一隻漂浮的海龜,接收後送往動植物防疫所做初步觀察治療,因身體有藻類及大量藤壺附著,造成活力不振、無法下潛及右前肢斷掉等問題,為顧及海龜身體狀況,縣府連繫專研海龜學者國立海洋大學程一駿教授及其實驗室學生,前來了解並將海龜攜回實驗室照養,期間並送至國立台灣大學附設動物醫院檢查,經過約1個月照養,施予營養針治療後,除了大便時有排出部分網具及繩索外,身體復原狀況良好。海大師生照養期間也將海龜取名為「乖乖」,經鑑定後該隻海龜為玳瑁,背甲曲線長約29.5公分,體重約2,438公克,尚屬幼龜。
另一隻小玳瑁(取名魚子醬),於10月8日為海巡署烏石港安檢所人員通報,有漁民出海捕魚時誤捕到海龜1隻,進港時將他交給安檢所人員協助處理,經初步鑑定一樣為玳瑁幼龜,背甲曲線長約19.5公分,體重約815公克,身體頸部有網具纏繞痕跡、右後肢呈現潰爛壞死、體弱、脫水及敗血等現象且身體一樣有藻類及藤壺附著,而影嚮下潛能力,經送海大程一駿教授及實驗室照養及台大動物醫院余品奐醫師檢驗,並施予抗生素及營養針治療,經過1個月實驗室團隊照養後已完全康復。
過去縣府接獲海巡單位通報有關海龜擱淺或漁民誤捕種類及數量,自98~100年計處理綠蠵龜活體野放10隻、死亡3隻,玳瑁死亡1隻,赤蠵龜活體野放及死亡各1隻,今(101)年截至10月分計處理綠蠵龜活體6隻、死亡1隻,玳瑁活體2隻。本次野放邀集照養之國立海洋大學程一駿教授及其團隊、福智團體為海龜祈福助念及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等參與,當各縣市在執行野生動物救傷時,有更多單位的參與,並期望放生模式可以有新的方式及思維,共謀野生動物最大的福利。民眾如發現有受傷或擱淺之野生動物,可通報縣府、海巡或消防隊等單位,尋求協助,再經由動植物防疫所專業獸醫師診治及照養後,經評估動物身體狀況後早日回歸野外。
過去“玳瑁”被捕捉後常被製成眼鏡框或手鐲等飾品,縣府表示,目前國所有海龜均屬於保育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如果任意非法獵捕、宰殺或買賣保育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及41條,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150萬元。民眾或漁民如發現或誤捕海龜請就近通知海巡單位或縣府農業處前往處理。
最後感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每一年有關野生動物救傷經費補助,海巡署、海洋大學程一駿老師及實驗室團隊、台灣大學附設動物醫院及動植物防疫所等單位人員協助及照養等,讓海龜身體狀況逐漸復原,並於今日順利回歸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