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動、便民並簡化身心障礙役男徵兵檢查作業,新竹市83年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役男計65名,其中符合「簡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殘廢痼疾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要點」者52名,目前均已請各區公所依冊列名單辦理兵籍調查中。該52名役男可配合兵籍調查檢附「殘障手冊」影本2份,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民政課審查後造冊報請市政府核定「免役」體位。
市府民政處表示:依據行政院於101年10月31日公佈修正之「徵兵規則第17條」,及內政部於85年7月2日公佈之「簡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殘廢痼疾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要點」:役男如罹患精神病、重度肢体障礙或智能不足者,並領有殘障手冊,且符合「殘障等級與役男体位區分標準判等對照表」之徵兵及齡男子,應於當年接受身家調查時,檢具身心障礙手冊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公所審查後造冊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各區區公所及兵役科查詢電話如下:
東區區公所:5218231分機204 戴小姐
北區區公所:5152525分機204 劉小姐
香山區公所:5307105分機201 吳小姐
市府兵役科:5216121分機315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