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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活動登場囉!
2012
11/15
10:11
府會記者
賴淑燕
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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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5 10:11
府會記者 賴淑燕 新北市 報導

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活動登場囉!

為了深根落實消費者保護教育,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與教育局於11月15日共同辦理「101年度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針對轄區內各公私立國、高中師生舉辦關於消保議題之作文、海報、漫畫及消保大會考等藝文競賽,藉由消保尖兵的選拔,將消費者保護知識向下紮根,提昇校園對於消保教育之重視,並期待經由學校師生擴展至家庭及社會大眾,傳播正確的消費觀念,養成聰明理性的消費者,以及負責任的企業經營者,達到消保教育生活化之目的。

法制局表示,本次藝文競賽在本市三民高中舉行,由本府法制局何瑞富副局長及教育局黃詩芳專門委員共同主持開幕典禮,何副局長於致詞中勉勵並期許參賽者能藉由本次活動,對消費者保護觀念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本次藝文類競賽主題為「消費者保護」,分別由國中學生以「漫畫」形式及高中學生以「海報」形式參賽,本次共收到88位同學的作品,作品的質量均豐,並由專業評審老師於現場進行評審。作文類競賽共計87位國、高中學生參賽,以「如果我是消保官」為題就消費者保護之理念撰文發揮。消保大會考則由國、高中學生及教師共103位參加,會考題目包含消費者保護之法令、政策、新聞資料及案例,題型包括是非題、選擇題及消費者保護口號或標語之創作,希望提高學校師生們的消費者保護觀念。法制局表示藝文類及作文類將依組別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5名,消保大會考則評選出前3名,並視整體表現評選出團體獎前3名之學校。得獎名單預計於11月20日公布,並將另行擇期舉辦頒獎典禮,以表揚消保藝文尖兵競賽之得獎者,期許所有得獎者及參賽者皆能透過藝文競賽之表現形式,充實自身對消費者保護觀念之認知,並將消費者保護觀念推廣擴展出去,共同營造一個知法守法的社會環境。

上傳時間:2012-11-15 10: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賴淑燕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