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使舊衣循環再利用,將舊衣列為資源回收項目之一,鼓勵民眾將舊衣打包交給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同時訂定「臺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核准社福團體設立舊衣回收箱,提供民眾舊衣回收另一個的好去處。
環保局說,最近坊間有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的舊衣回收箱,影響市容及交通安全,環保局已依違反廢棄物清除法將這些擅自設置的舊衣回收箱清除。社福團體設置回收箱,應依「臺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才可設置。原已核准的回收箱,仍應於管理辦法公告日101年5月14日起三個月內重新申請,否則依法拖吊。
民眾如何辨識街坊的舊衣回收箱是否合法?環保局長張皇珍教您由外觀及核准字號辨識。合法的舊衣回收箱長度約60公分、寬度50公分、高度150公分,正面下方標示社福團體名稱、聯絡人、電話與環保局核准的文號及編號,左側或右側也會標示資源回收宣導標語、文字或圖樣。
張局長提醒市民朋友,不穿的舊衣物可以打包交給環保局資源回收車,也可以投入臺南市政府核准設立的舊衣回收箱,但請勿投入街道巷弄中非法設置的舊衣回收箱,以免造成環境髒亂,衍生公共安全問題,助長違法歪風。社福團體請依「臺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規定向環保局申請核准後設立。相關規定可至環保局全球資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