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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尖兵藝文競賽得獎名單出爐囉!
2012
11/20
11:23
天眼日報記者
吳瑞英
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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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11:23
天眼日報記者 吳瑞英 新北市 宣導

為了深根落實消費者保護教育,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與教育局於11月15日共同辦理「101年度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在本市轄區內各公私立國、高中師生踴躍參與下,收到許多表現優異的藝文作品。經過專業之高中美術教師、國文老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本府消費者保護官逐一檢視作品並再三討論後,終於評選出本次藝文類、作文類、消保大會考各項競賽及團體獎之得獎者:

藝文類(國中組)第1名:泰山國中 蔡東佑第2名:八里國中 張育慈第3名:三民高中國中部 曾鈺雯

藝文類(高中組)第1名:三重商工 李彥妮第2名:鶯歌工商 黃陞霆第3名:竹林高中 劉傳柔

作文類(國中組)第1名:溪崑國中 林靖軒第2名:新莊國中 李翊彤第3名:自強國中 黃玟嵐

作文類(高中組)第1名:金陵女中 吳宜臻第2名:中和高中 李彥儀第3名:格致高中 陳建良

消保大會考(國中組)第1名:竹林高中國中部 陳安琪第2名:青山國中小 陳品澈第3名:江翠國中 蘇怡蘭消保大會考

(高中組)第1名:新莊高中 張儒斌第2名:竹林高中 郭俊輝第3名:中和高中 謝佳芳

消保大會考(教師組)第1名:忠孝國中 蔡佩蓉第2名:三民高中 蔡明修第3名:自強國中 于美芬

團體獎(國中組)第1名:自強國中第2名:竹林高中國中部第3名:青山國中小

團體獎(高中組)第1名:中和高中第2名:竹林高中第3名:樹人家商法制局表示,本次藝文類國中組共計60件漫畫作品,高中組則有24件海報作品,作文類國中組57位學生參賽,高中組則有26位學生參賽,消保大會考則共計有102位師生參賽。評審老師表示藝文類及作文類競賽之作品在藝術及文學的表現技巧及對消費者保護法的認知上,都有相當程度的水準,漫畫及海報不乏多件頗具創意的作品,尤其作文以「如果我是消保官」為題,評審老師表示本次得獎作品皆能思慮清晰、理路分明的表達出對消保官職權的正確認識,且能合宜的書寫自己所知所見的消費議題。因為作品質量均豐,所以本次競賽於藝文類國中組增列3名佳作、作文類國中組及高中組各增列2名及1名佳作(得獎名單詳如附件),以鼓勵表現優異之參賽學生。

而消保大會考則透過是非、選擇及問答等題型,考驗參賽師生對消費者保護法規及政策的瞭解程度,使得本次競賽可說是競爭激烈,成果豐碩。法制局除公布得獎名單外,希望參賽師生及一般市民都能獲得正確的消費者保護知識。未來也預計將得獎的藝文作品公開展示,除了表揚本次得獎的參賽者,也希望透過生動活潑有趣的方式,讓更多市民對消費者保護法有進一步認識,共同營造一個知法守法的社會環境。

上傳時間:2012-11-20 11:2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瑞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