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02
花蓮縣石藝品標價及營業人開立發票聯合稽查首日主動出擊為促進花蓮縣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促使藝品店或商品均確實標價並覈實開立統一發票,以保障合法業者及觀光客權益,『花蓮縣石藝品標價及營業人開立發票聯合稽查小組』於昨(29)日首度進行稽查作業。這項由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全祿領軍的聯合稽查小組一行人,昨天(29)日首度出擊,稽查小組首先來到了位於吉安鄉南濱大道的「天億」藝品公司,該公司表明會配合縣政府的石藝品標價政策,同時販售藝品也會開立統一發票。領隊林全祿局長向負責人表示,現場石藝品大部分都有標價,不過部分標價有過高情事,請公司作一檢視,務必實價實標,,不要有哄台價格情形,如果有標價過高的藝品也請改善,另外,販售物品一定要立即誠實開立發票,否則國稅局事會馬上開罰。稽查小組接著轉往民德路的「紅寶石」以及中興路的「磐龍企業社」及「敦煌石藝行」,除了「紅寶石」已經歇業外,其餘藝品社均在門口標有「不二價商店」的標誌,並都配合聯合小組的稽查,縣府相關局處除工商管理科實地輔導業者藝品標價外,其餘消防局、消保官等也都作了業務輔導,同時也籲請對藝品標價有過情事部分,檢討改善。林全祿局長說,花蓮縣擁有好山好水,自從傅崑萁縣長上任後,即積極拓展兩岸觀光,但是近年來,由於旅行業之惡性競價,購物行程成為陸客觀光之重點,抽佣退佣本縣藝品業者產品售價不透明亦未開立發票,陸客抱怨連連,使觀光遊成了購物遊,旅行社帶團到花蓮,或者根本未進入市區入住,導致市區名產、藝品店等門可羅雀,嚴重影響本地相關產業,花蓮縣並未因開放陸客來台觀光所帶來的好處,對於這種現象,傅縣長憂心忡忡,擔心這種現象扼殺了花蓮觀光業的生機,希望藉由輔導藝品業者標價及查緝業者開立發票,維護花蓮石藝品交易市場,遏止剝皮藝品店執業,建立花蓮誠實信用好形象。林局長表示,聯合稽查小組由由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花蓮縣分、觀光暨公共事務處、建設處、消費者保護官、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行政暨研考處、花蓮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和地方稅務局等9個機關單位組成,將針對列管營業規模較大或陸客經常出入的藝品店進行稽查作業。林全祿說,聯合稽查小組的主要目標是推動建置「誠實納稅、公平交易」任務是輔導石藝品業者落實藝品標價以及宣導不二價,另外聯查小組各單位也會做業務輔導;其次則是查察業者是否誠實開立發票,稽查的方式採用不定期不定時抽查或配合站崗方式。林局長表示,「花蓮縣石藝品標價管理自治條例」已經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對於石藝品在市場之買賣販售,明訂應標示價格之規定,違反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並按次處罰甚至命令停止營業,在石藝品標價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於公告實施後有6個月的輔導期間,因此重點放在輔導性質,至於查察漏開發票一直是國稅局的重點業務,花蓮縣政府成立聯查小組,除了上述輔導藝品業者標價及查緝發票外,最重要的還是宣示傅縣長打擊剝皮店的決心。(花蓮縣對於石藝品店誠實標價的重視,促使營業人實施不二價誠實開立發票,以建立花蓮優質觀光好形象。)林全祿指出,對於經稽查發現有違規情事時,依據現行「商品標示法」已經有罰則規定,還是會依規定處罰,至於漏開發票或開立不實或其他違反營業稅法情事,國稅局會依據營業稅法的規定來辦理,依據營業稅法第52條及53條規定,短漏開統一發票處應納稅額1倍到10倍罰鍰,最高可處以停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