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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刑警大隊破獲販賣毒品案
2009
06/18
19:44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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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19:44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政府為遏止毒品危害社會,積極推動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該條例終於5月初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原本未視為犯罪惟戕害年輕人甚大之吸食三級毒品K他命行為增訂罰責,雖因部分配套措施未及完成,故延至11月間始開始施行,但為彰顯政府打擊毒品犯罪之決心,市警局仍遵奉市長指示責成刑警大隊指定偵四隊專責緝毒,積極偵辦毒品案件。

偵四隊於5月間接獲民眾檢舉,稱所居住之大廈內有人販賣毒品導致出入份子日漸複雜,因擔心危害住戶安全遂向警方求助,望能將危害治安之毒蟲一網打盡。偵四隊接獲情資後,為維善良市民安寧生活空間,秉持除惡務盡之精神積極偵辦,經多日探查後發現該大廈出入份子確實異常複雜,深夜時段常有行跡可疑之人出入,經多方探訪後鎖定該棟大廈住戶綽號「阿強」之主嫌藍00應為販賣毒品之主嫌。該住宅大廈原本出入單純,而藍嫌於5月初搬入後,開始有許多行跡可疑之人出入,使原本單純之住宅大廈幾近變成犯罪滋養的溫床。

經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萬股余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積極佈線埋伏跟監,然藍嫌生性狡猾,為規避警方查緝,於交易毒品時本人並不出面,均唆使手下吳00幫忙發送(藍嫌提供吳嫌吸食毒品而不收費),經多日監控後掌握毒品交易地點之所在,遂於6月16日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於吳嫌發送毒品時予以逮捕,並當場自購毒人身上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遂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藍嫌住處執行搜索,查扣手機6支、海洛因46包共20.26公克、電子磅秤2台、注射針筒40支、吸管30支,主嫌藍00獲知警方蒐集之證據齊全,當下坦承販賣毒品情事不諱。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察局特別呼籲民眾,如發現有施用或買賣毒品之情形,應立即向警察單位報案,共同打擊毒品犯罪,以保社區之治安,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惟有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方能遏止此種歪風,避免毒品荼毒年輕人身心。

上傳時間:2009-06-1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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