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公告明(102)年度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收費上限
宜蘭縣政府今(3)日公告102年度宜蘭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用上限,在系統經營者營運品質與收視用戶權益的整體考量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自現行每月560元,調降至545元整,其餘費用亦皆有調降(詳附件)。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收視費用,包括基本頻道收視費、裝機費、復機費及移機費等費用,現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訂有600元之收費上限(詳附件)。目前101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全國以花蓮縣600元最高,最低是臺南市480元,全國平均值約為543元。
本次102年度宜蘭縣收視費用之審議,係基於系統經營者營運整體成本支出已經略有下降,另參考各直轄市、縣(市)現行費率543元之平均值,在系統經營者營運品質與收視用戶權益的整體考量下,對各項收視費用作整體調降。其中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自100年度首次從580元調降至560元後,102年度再次調降至545元,裝機費、復機費及移機費更是首次調降(詳附件)。
宜蘭縣政府表示,本次公告102年度收費之有關事項,自102年元旦起施行。儘管費率將有所調降,惟仍將要求系統經營者,不得因調降費率而降低服務品質;應基於現階段營運基礎,持續提供優良收視服務品質。今後仍將遵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等有關規範,為廣大消費民眾收視權益,從事嚴格、有效的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