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利用台南縣溫泉資源,兼顧溫泉永續經營、促進觀光事業發展,縣府依據溫泉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於溫泉露頭及其周邊地區,就溫泉資源與土地利用及管理,優先考量現有已開發溫泉使用地區,以關子嶺及龜丹地區為主擬訂「臺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本週第4次函請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審議,作為台南縣溫泉區發展與管理之依據,並希望中央能僅速通過核定溫泉區管理計畫。
本計畫就台南縣轄區內溫泉地區進行全盤性資源分布及管線設備、水源取供、土地使用、產業生態等進行現況使用調查分析,並研提課題與對策,劃設本縣溫泉區範圍並提出經營管理計畫與執行策略。
觀光旅遊處陳處長俊安表示,未來溫泉產業發展趨勢已朝地域性行銷發展,因此建立與其他地方不同的自明性,發展台南縣特有的地域性品牌正是本計畫溫泉發展定位重要課題,將關子嶺溫泉區分為北邊的溫泉懷舊老街及南邊的養生溫泉鄉不同發展區塊,龜丹溫泉地區則以田園自然風光為發展主題。期能開拓本縣百年溫泉的新視野,確保溫泉品質,在永續發展理念下有效促進溫泉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