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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頒獎典禮
2012
12/22
13:31
天眼日報記者
蕭金瓶
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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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2 13:31
天眼日報記者 蕭金瓶 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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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頒獎典禮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與教育局於今日共同舉辦「101年度消費者保護藝文尖兵競賽」頒獎典禮,表揚本次競賽表現優異的消保尖兵,頒獎典禮現場布置有本次得獎同學之漫畫及海報作品,法制局更將本次得獎的漫畫、海報及作文作品集結成冊,共收錄了11件漫畫、8件海報及19篇作文,期許閱覽這本作品集的消費者都能一邊欣賞優秀的圖畫及文章,一邊吸取正確有益的消費者保護觀念。

本次頒獎典禮由法制局邱惠美局長及教育局林騰蛟局長代表市長致詞並頒獎,邱局長及林局長除頒發獎狀及獎牌表揚本次得獎的學生及學校以外,也勉勵所有得獎同學應善盡消保尖兵的職責,充實自身對消費者保護觀念的認知,並將消費者保護觀念推廣出去,共同營造一個知法守法的社會環境。

法制局表示,本次競賽係針對轄區內各公私立國、高中師生舉辦關於消保議題之作文、海報、漫畫及消保大會考等藝文競賽,參賽同學十分踴躍,評選出的得獎作品亦具有相當高的水準,其中漫畫及海報作品除了在美術上的表現獲得評審老師高度讚賞以外,在消費者保護的主題上,也將消保專線1950、消費者新生活運動三不七要、特種買賣的猶豫期規定等主題表現的非常清楚。作文類的得獎同學們以「如果我是消保官」為題,書寫自己周邊曾經發生的消費者保護實例,並且提出自己對於消費者保護工作的認知和期許,可見消費者保護的種子已逐漸在本市國高中同學身上萌芽茁壯。法制局並期待藉由消保尖兵的選拔,將消費者保護知識向下紮根,提昇校園對於消保教育之重視,且經由學校師生擴展至家庭及社會大眾,傳播正確的消費觀念,養成聰明理性的消費者,以及負責任的企業經營者,達到消保教育生活化之目的。

上傳時間:2012-12-22 13: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蕭金瓶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