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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位打工族都收「補充保險費」
2012
12/27
08:45
府會記者
黃筱羚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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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08:45
府會記者 黃筱羚 台北市 報導
健保局-二代健保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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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Menu健保局首頁修改基本資料取消訂閱轉寄好友 法案內容說帖Q&A問答集實例說明簡報教材二代健保速訊 不是每位打工族都收「補充保險費」 第10期 (2012/12/22)

Q1.小店舖雇主僱用工讀生,每次支付5,000元的薪資,就必須就源扣繳補充保險費嗎?

A.

1.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第3項第7款規定,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生,領取未達基本工資(目前18,780元)之兼職薪資,免扣補充保險費。

2.小店舖雇主僱用之大專以下學生打工,如支付之薪資只要未達18,780元,不需要就源扣繳補充保險費。

Q2.大專以下學生,利用課餘打工,每月薪資15,000元,請問需要被扣補充保險費嗎?

A.

1.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第3項第7款規定,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大專生,領取未達基本工資(目前18,780元)之兼職薪資,免扣補充保險費。

2.大專以下學生打工,出具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領取薪資低於18,780元,不需要被扣取補充保險費。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

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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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12-12-2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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