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 胡市長呼籲採行多元管道 產生有效嚇阻力量
如何防止酒駕危害社會,持續受到市府高度關切。市長胡志強表示,雖然目前相關法令權限都在中央,但市府訂定較為嚴格的自治條例也不是沒有空間,其他像是加強取締頻率、擴大取締範圍、建請中央調高酒稅以及加強宣導等配套措施,也應持續進行,不論能做到多少,相信一定可以產生嚇阻作用。
警察局7日於市政會議進行加強取締酒駕行為的專案報告,第五分局分局長陳朝龍表示,為防止酒駕對社會的危害,第五分局去年在轄區內共取締了771件酒駕行為,比100年740件增加31件。每週至少執行二次深夜酒駕取締勤務,像是文心路與崇德路的重要路口,更以封閉式路檢方式進行攔查。另外,第五分局也會聯合鄰近各分局進行區域聯防,在聯外道路上加強取締。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根據第五分局資料,A1死亡車禍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因為酒駕引起,而去年臺中市共取締了一萬多件,數量仍偏高,希望大家繼續努力減少酒駕行為發生。
胡市長表示,市府已多次透過市政會議討論如何防止酒駕,目前雖然許多法令仍屬中央權限,但地方訂定自治條例也不是沒有空間,嚴格取締不但是避免民眾不被傷害,也是幫助駕駛人不要違法,不論能做多少,都會有嚇阻作用。
除了訂定地方法規之外,胡市長也要求警方研議能否增加一週二次的取締頻率,同時也可以建議中央調高酒稅,並採行「務實補償」等措施,避免酒駕者脫產規避賠償責任。而對於取締範圍,也不應只限於繁華地區,其它偏僻地區也應該注意。
臺中地檢署從去年嚴格實施「酒駕三犯入監」措施,也就是酒駕達三次者,即使法院判處得易科罰金,仍然必須入獄執行。對於地檢署採行如此嚴懲酒駕的作法,胡市長也表達了高度的謝意。
胡市長表示,農曆春節將近,為避免酒駕對民眾的傷害,希望以今天第五分局的專案報告為基礎,請各相關局處能同步擴大宣導力量,共同對防止酒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