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1年度辦理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都會型中列特優等級。
內政部營建署101年度辦理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督導對象為5直轄市、17縣(市)政府,實地督導考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相關業務。
101年度業務督導成果,新竹市在「都會型」列特優等級,係新竹市各公共空間使用人配合本府「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共同努力之成果。
102年1月1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無障礙建築物專章條文已修正施行,並配合上開條文,修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及「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未來本府將督促建築物管理機關或所有權人積極推動無障礙生活環境之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