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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胡意剛局長今(10)日拜會市長許明財,說明海巡署於新竹舊港二處空置營區歸還事宜,許市長指示產發處儘速發文國有財產署核定,早日撥回二地供舊港里民做為里集會所之用。
市府地政處長林瑞東表示,舊港里有二筆市府地上建物,總面積為240坪,目前供巡防局做為安檢所之用,但該局目前已撤出故建物閒置;101年市府曾申請撥用欲作為地方里民集會所,但該處位於頭前溪河川區內,河川主管機關因法令規定無法撥回。102年1 月2日因撥用要點修正,許市長期許再次發文國有財產署重新核定,早日撥回整建為舊港里集會所之用。
舊港里位在北區西北隅頭前溪和鳳山溪出海口處,東、北與竹北市為鄰,南隔頭前溪與南寮相接,西臨台灣海峽;該里有二溪流共積而成之沙洲,稱船頭溪洲。船頭溪洲兩側河汊原為台灣海峽往來船隻避風場所,雍正九年(1731)因島內交通需求開發為貿易港,稱為竹塹港;嘉慶十八年(1813)因洪水淤塞,船戶商民乃出資在頭前溪南岸另闢新港,原竹塹港被稱舊港,此為舊港地名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