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食品聰明選 安心食用過好年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廠商會利用此時機,將食品傾巢販賣,為保障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自101年12月份起陸續至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等地點,進行年節食品稽查及抽驗,預計抽驗肉加工品、脫水製品、糕粿米製品、金棗蜜餞、堅果類等計86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殺菌劑、保色劑、人工甘味劑等。檢驗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處分;若販售業者無法提供來源證明,則依同法第 35 條處以新臺幣3至15 萬元罰鍰;本次抽驗俟結果出爐後,將公佈於本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衛生局並於今(十四)日上午會同消保官周錫福到傳統市場及各大賣場,針對年節食品的來源、標示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等進行稽查。散裝食品需標示「品名」、「原產地」,業者可採卡片、標示牌(板)等形式,以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的方式標示;另包裝食品則須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等詳實標示。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採購年節食品遵循下列教戰守則,可降低買到不良食品的風險:「1.食品標示要完全,切勿購買沒有標示的產品。2.優先選購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乾爽、清潔才合宜。3.清楚詢問來源處,知曉保存期限及退貨條件。4.口碑、信譽最重要,認證標章不可少。5.糖果、餅乾及零食,包裝、標示要看好。6.食物保存釐清室溫、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