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為了照顧所得較低的市民,自97年10月起針對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用之補助, 101年度本市已有2,577位民眾獲得該項補助。
社會處表示,目前國民年金保險費,一般民眾每月需自付778元,凡通過資格認定後,每月保險費僅需自付389或583元,102年度申請通過後,補助資格可從申請當月開始至103年12月31日止,辦理減免審核標準及計算方式如下:
全家人口總收入(月) ÷人口數 = 全家人口月平均收入
情況1:全家人口月平均收入小於20,488 → 民眾每月自付583元
情況2:全家人口月平均收入 小於 15,366 → 民眾每月自付389元
情況3:全家人口月平均收入 大於 20,488 → 民眾每月自付778元
社會處提醒,民眾提出申請後,在審核期間所收之繳款單請正常繳納,如通過減免,勞保局將於下次繳款時沖抵,如有任何國民年金相關問題,於上班日每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30分,可向三區區公所社政課或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詢問。
聯絡電話: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03-5218231分機309。
北區區公所社政課:03-5152525分機310。
香山區公所社政課:03-5307105分機301。
社會處社會救助科:03-5216121分機411或03-523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