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及早接受療育,掌握最佳療效期,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新竹市政府自即日起受理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費用資格審查,凡設籍本市且已通報至本市兒童發展暨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通報轉介中心之兒童,請家屬或申請人攜帶相關文件,至本市兒童發展暨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通報轉介中心或個案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社會處表示,為使發展遲緩兒童的障礙程度減到最低,並透過療育服務使其潛能發揮,市府補助發展遲緩兒童進行早期療育課程的訓練費與交通補助費,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另外,為減輕家庭送件核銷負擔,本年度計畫特將收據、證明之請款核銷方式,由每月請款調整為每2個月一次請款,以減輕家庭每月送件請款壓力。
若想進一步瞭解或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新竹市兒童發展暨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通報轉介中心,電話:(03)5612921盧社工;或新竹市兒童發展暨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個案管理中心,電話:(03)561292轉19羅社工;或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5216121轉395、375、306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