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受理壯圍鄉復興村居民反對壯圍鄉第二納骨堂興建陳情
壯圍鄉居民為明確表達反對壯圍鄉公所於該鄉復興村興建第二納骨堂的立場,於
據壯圍鄉轄區各級民意代表及陳情民眾之訴求,歸納有三項:
(一)壯圍鄉公所興建第二納骨堂,未與復興村民充分溝通、協調致有壓榨少數民意,有悖尊重少數之民主原則。
(二)第一納骨堂設置以來交通紊亂,原居民停車即已不便,興建第二納骨堂無異加重周邊交通問題,影響居民權益至深。
(三)殯葬設施為鄰避性設施,應注意綠美化及環境影響評估面向,同時壯圍鄉公所應考量附近居民為公益所作特別犧牲,應有適當回饋周邊居民之舉措。
縣府代表接受陳情的民政處陳文昌處長表示:本案位於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墳墓用地,符合土地容許使用,101年10月經本府有條件同意設置,即殯葬設施為鄰避性設施,對設施所在地居民環境安寧、生活品質等影響甚鉅,遂要求壯圍鄉公所務必與居民做好溝通協調及敦親睦鄰工作,期使地方發展同時能兼顧在地居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