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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高中以下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將自2月1日起順利
2013
01/22
17:35
天眼日報記者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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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17:35
天眼日報記者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本(102)年度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業由新竹市內湖國小協助辦理完成,決標承保廠商為「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期間為102年2月1日上午零時起至103年1月31日午夜12時止,每校(園)補助投保之金額為新臺幣5,480元整。

102年度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契約內容除101年度基本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保險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承保公司對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及含停車場、電梯、游泳池、雇主、附加被保險人等附加條款外,並另擴大承保野生動物侵襲、天災賠償、建築物承租人火災、獨立承攬人、交互、校外教學或活動、替代役役男、受託物、受僱人財物、學校交通安全導護、學校志工、廣告招牌(甲式)、學校志工及交通安全導護第三人等責任及代車費用、保險慰問金等15項附加條款

。而於保險賠償部分除『每一人體傷死亡新臺幣500萬元,每一事故體傷死亡新臺幣5,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500萬元』維持與101年度相同外,尚有『保險期間各縣市累計賠償最高新臺幣5億元(101年度為3億元),自負額為每一意外事故新臺幣350元(101年度為500元)』,提供學校更盡完善、優厚之保險內容以轉嫁其風險于保險公司並保障發生意外事件的相關人員,以促進社會安全制度。學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後,予以進入校園之學生、家長、休閒民眾等第三人更多保障,並減低校方因教學時間及校園開放等各種突發意外之民事賠償負擔。相關資訊自本(102)年2月1日起可逕至明台產物保險有限公司網頁查詢︰http://www.mingtai.com.tw

新竹市102年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校園,含括市立中小學、私立中小學、公私立幼兒(稚)園、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小學新竹荷蘭國際學校、新竹美國學校、亞太美國學校等3校,共計187校(園)為保險對象。

上傳時間:2013-01-2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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