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提醒事業單位「加強年終歲修及趕工作業安全管理」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特別提醒事業單位於歲末年終期間,從事維修、清理或趕工作業時,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並應就下列事項確實做好防範,以維護其事業財產及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
1.歲修作業務必加強承攬商及其勞工之管理,嚴格管制動火許可、用電安全、局限空間作業管制等。
2.石化及化學工廠歲修或暫停運轉之化學設備內之危害物質應確實隔斷或排除,並注意危險物品之管制及相關設施之自動檢查。
3.廠房及屋頂翻修應注意高處開口及踩空墜落之危害預防,加強架設護圍、安全母索、鋪設踏板、落實勞工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等措施。
4.大樓清洗使用之吊籠應經檢查合格,操作人員應訓練合格,作業勞工應確實使用安全帶及救命索,以預防墜落。
5.以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招牌等起重、吊掛作業,應加強安全裝置檢查及作業範圍之人車管制;並嚴格要求吊物用之起重機不得搭載人員。
6.歲末年節前趕工加班時,應增派主管人員執行現場監督作業,以維護工作紀律。
7.瓦斯分裝場及使用危險物品之工廠等,應注意電源、火源之管制,並加強其防災應變與通報措施。
8.營造工程應特別注意「墜落」、「倒塌崩塌」、「感電」之防災措施,尤其墜落造成勞工死亡之災害最多,應注意高處開口之防護、支撐之完整,並使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