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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縣長允諾協助太魯閣遊園專車-‏-20130204
2013
02/04
20:42
府會記者
范玉玲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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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20:42
府會記者 范玉玲 雲林縣 報導

太魯閣國家公園春節遊園專車三度流標,無法行駛,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昨天行文給花蓮縣政府,請求縣府支援增加二天的租車費,縣長傅崐萁昨(4)晚表示同意辦理,希望太管處儘快與業者協商辦理,讓遊園專車上路。如果順利,這樣一來,今年的遊園專車不僅可望繼續行駛,也原來的三天增加為五天。

太管處4致花蓮縣政府函文表示,「太管處昨天上午十一時專程與遊覽車業者張譽興協商,張譽興表示,太魯閣國家公園經費不足,僅能租用三天,建請初五及初六兩天的租車費用花蓮縣政府支援,以共同服務遊客。」

縣長傅崐萁得知此訊息後,於第一時間即表示同意支援增加兩天的租車費,希望已辦了十四年的遊園專車不要停辦,增加兩天,使原來的初二到初四的遊園專車,增為初二到初六共五天。

太管處函文中提到,太管處公告辦理的遊園專車,依據年度預算辦理,租車條件與去年度相符,採購租用大型遊覽車七十輛,三天共二百一十輛,經費二百廿五萬四千多元,今年春節假期長達九天,唯中央財政困難,年度預無法增加。

太管處函中表示,處長曾偉宏昨天邀集相關人員討論,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公告程序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後始可辦理,太管處才與遊覽車業者協商。

上傳時間:2013-02-0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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