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屏東縣政府已於2月4日公告今年度計程車春節期間運價加成方案,將自除夕前1天開始至大年初五實施(2/8~2/14),全面按計費錶收費,每旅次再加收50元收費。
城鄉發展處表示,屏東縣計程車費率起程程里程1.5公里100元,續程每250公尺加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3分加5元,計程車「春節運價」將比照往年模式於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白天(晨間6時至夜間23時止)按計費錶收費,再加收50元,夜間(夜間23時止至翌晨6時止)收費方式為按計費錶收費外,則再加收50元作為司機小紅包,2月15日零時起恢復規定費率收費。
民眾在搭乘計程車前,建議先了解加成方式,才能避免爭議發生。若如遇駕駛人有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記下車輛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