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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公寓大廈管理見證移交事項 今、明年度委由
2013
03/29
17:20
府會記者
李淑晴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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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9 17:20
府會記者 李淑晴 台中市 報導
「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等辦理

臺中市公寓大廈管理見證移交事項 今、明年度委由「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等辦理。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29)日表示,臺中市各轄區有關公寓大廈管理見證移交事項,102年1月1日至 103年12月31日期間將委由「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及「臺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都發局指出,大樓公寓起造人興建之後,移交給大廈管理單位時,需進行點交儀式,民眾可請「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及「臺中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擇一來處理見證移交事項,若無此程序,將無法完成移交的法定程序。

上傳時間:2013-03-29 17:2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淑晴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