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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應部隊出動 局長及檢察官到場校閱 展現警方打擊飆風決心
2009
07/04
18:0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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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18:0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快速反應部隊出動局長及檢察官到場校閱展現警方打擊飆風決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昨(3)日晚間23時30分,在警局旁的市中路段,舉辦「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的警力展示及宣導活動。現場共動員了50部大型重機車、32部巡邏車、112名制服及便衣警力,整齊劃一的隊伍,振奮抖擻的精神,徹底展現執法決心。

高雄地檢署魏豪勇主任檢察官和陳永盛檢察官,特地前來參與這項盛會,陪同蔡局長率領三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及各分局長、大隊長,校閱這支打擊飆風的快速反應部隊。

局長在向同仁勤教時中,再次重申飆車族的囂張行徑,不但是蓄意違法行為,對無辜民眾的加害更是令人髮指,時至今日,飆車規模趨於組織化,飆車問題儼然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深切的影響到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已經是我們挺身而出,也是考驗本局防制決心,徹底發揮公權力的時候。

局長在活動中呼籲青少年駕駛人愛惜生命,切勿以身試法,危險駕車行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舉發,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9萬元罰鍰並沒入車輛、吊銷駕駛執照、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同時公布未成年嫌犯家長或監護人姓名;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陳永盛檢察官也在致詞中指出,傳統上飆車主要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相對的偵查手段多以錄影蒐證、當場逮捕等方式。但為查緝飆車族首謀,我們會研議採取新的偵查手段,持續蒐證,不排除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辦理飆車族首謀。這部分會請刑警大隊、各分局長擇成專人組成專案小組,進行事前、事後的蒐證,若發覺飆車首謀,會以專案方式辦理、進行監控,絕不排除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辦理飆車族首腦之可能。

局長和檢察官率領各單位主官部隊校閱之後,在交通大隊汪大隊長的ㄧ聲令下,這支以嶄新250cc大型重機及巡邏車組成的快速反應部隊,整齊劃一的陸續出勤,前往縣市交界的各飆車聚集路段取締飆車行為。經過一晚的威力掃蕩,全市各地僅發現零星的青少年騎乘改裝機車,在街頭四處遊蕩,並無聚集佔道競駛的狀況。警方對於深夜冶遊的青少年,實施攔檢盤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告發了20餘件的無照駕駛及改裝車體。顯見警方昨晚的威力掃蕩行動,發揮了效果,讓民眾能度過一個安全、安心的週末夜晚。

上傳時間:2009-07-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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