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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鈦犀利全能廚刀」商品廣告不實!富邦媒體科技公司罰100萬元、鑫宇公司罰50萬元
2013
04/10
14:38
府會記者
張慎芳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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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14:38
府會記者 張慎芳 台北市 分享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2年4月10日第1118次委員會議通過,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公司)及鑫宇興業有限公司(下稱鑫宇公司)於momo電視購物台及購物網刊載「鈦犀利全能廚刀」商品廣告,宣稱「一輩子不會掉漆,一輩子不會生鏽」等語,就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富邦公司新臺幣(下同)100萬元罰鍰、鑫宇公司50萬罰鍰。

公平會表示,富邦公司及鑫宇公司刊載「鈦犀利全能廚刀」商品廣告,宣稱「一輩子不會掉漆,一輩子不會生鏽」等語,予人印象案關商品因材質關係,永遠不會有掉漆及生鏽問題。案經廠商委託檢測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GS公司)提供專業意見,據其表示不銹鋼或表面處理產生腐蝕現象的因素很多,包含使用環境、材質選用、產品製程、或是使用者等都有影響。復經經濟部提供專業意見,據其表示不銹鋼係指在空氣中或酸鹼鹽等化學環境下,具有不易氧化、不易生鏽腐蝕的一種高合金鋼;其耐腐蝕性能隨材質成分、加工狀態及消費者使用等情形而有不同。是案關商品材質雖為不鏽鋼,具有不易生鏽腐蝕之特性,惟實際使用時是否會有生鏽情形,仍會受到消費者使用習慣影響。另據經濟部表示案關商品SGS測試報告僅為鍍層性能測試,與消費者實際使用時會有刮傷或磨損情形不同,無法據以佐證廣告宣稱「一輩子不掉漆 一輩子不生鏽」。是案關廣告「一輩子不會掉漆,一輩子不會生鏽」係就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上傳時間:2013-04-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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