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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迅雷中隊線上警網眼尖進而破獲販賣毒品案
2009
07/06
19:0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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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6 19:0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保安大隊迅雷中隊威力16警組,小隊長何榮發、警員王志勇、王諮民等3人,於98年7月5日執行0-2時巡邏勤務,於1時0分許,在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23號前,發現1男2女行跡可疑,見警後往陰暗處閃避,警組見狀趨前察看,3名男女見警後神情慌張,小隊長何榮發眼尖發現該名男子為有多項毒品前科男子李O豪,該警組甫於6月25日查獲李嫌涉嫌販賣毒品案(交保中),根據現場客觀情形之合理懷疑,對該3人發動盤查。

經查證該3人分別為李0豪(68年次,有毒品、槍砲、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楊0愉(68年次,有毒品、詐欺、妨害家庭等前科)、施0妏(70年次,有毒品、搶奪、詐欺等前科),其中楊0愉目前因詐欺及毒品案遭通緝中,施0妏則因搶奪、毒品及詐欺案遭通緝中,該警組並當場於楊女持有之香菸盒內查獲殘留一級毒品海洛因香菸1支,並在施女皮包內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注射針筒1支及一級毒品海洛因殘渣夾鍊袋1個,施女並供稱毒品係向李嫌購買。

全案經帶隊查處,施女坦承遭警查獲之夾鍊袋內原有之海洛因已吸食,且係於前一日(7月4日)23時30分在高雄市三民區清華街,以新台幣500元代價向李嫌購得並當場施用;李嫌僅願承認於該時地有與施女碰面,但否認有販毒情事,然審酌施女供言及殘留海洛因之夾鍊袋等證物,李嫌涉及販賣毒品嫌疑重大,所言顯係脫罪之辭。

全案除將楊嫌及施嫌分別移送通緝機關外,並將繼續深入清查毒品來源及流向,並將李0豪依毒品販賣罪及楊、施2嫌依吸食毒品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在迅雷警網機警細心及敏銳觀察下,立即認出毒品李嫌,有效阻止可能逃逸之販毒及買毒之可疑嫌犯,破獲該起毒品案,顯見警方之用心打擊犯罪,有效淨化港都治安。

上傳時間:2009-07-0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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