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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恆春分局警備隊攔獲到110通報之自小客車
恆春分局警備隊剛完成戒護人犯工作,又在楓港攔獲到110通報系統通報之自小客車,恆春分局堪稱效率。
恆春分局於97年07月5日接獲110報案,指稱自小客車YP-0136自小客車車上有1女子被強押,恆春分局馬上調動線上警網協助攔查,此自小客車北上途中恰巧遇到戒護完人犯到地檢署之警備隊,經警備隊攔查後,雖未在其車上發現被強押之女子,但另在其車上查獲海洛英0.2公克。
犯罪嫌疑人鄭○萊(64年次,家住屏東縣萬巒鄉,有竊盜、毒品等紀錄)於屏東縣長治鄉載送女朋友邱○菁,途中疑似與女友發生爭執,女友在恆春驛站加油站下車後,憤而向警方報案,指稱自小客車YP-0136自小客車車上有1女子被強押,基於人民保母之立場,警方動用恆春分局大部分警力全力搜尋,以免女子發生不測,警備隊當時剛戒護完人犯,自屏東地檢署歸來,在楓港台1線楓港加油站前與所通報之自小客車相遇,警方立即攔查此自小客車。
鄭嫌被捕後,表示在車上與女友吵架,而女友於驛站加油站就下車,也或許因此女友憤而報案,並且鄭嫌極力辯稱警方在其車上所查獲之毒品為其女友所有,但經初步驗尿之後,鄭嫌尿液呈現1級陽性反應,無不涉有毒品重嫌,另女子邱○菁謊報之部分警方極力偵辦中。
恆春警察分局長謝宗宏表示,打擊犯罪的決心但是恆春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無價的,持續查緝毒品之行動,絕不停止,永不放棄,這起110通報案件,警方都在第一時間發破並將嫌犯逮捕到案,展現警方嚴正澈底執法,打擊暴力犯罪、穩定治安之決心,恆春分局會繼續秉持維護治安、創造良好社會環境之精神,持續檢肅暴力、毒品等各項作為,讓民眾深刻感受到警方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與堅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