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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績優評選活動
2013
04/23
17:17
府會記者
彭美玲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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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17:17
府會記者 彭美玲 苗栗縣 報導

102年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績優評選活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選拔績優運作人連續十年未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致力危害預防改善績效、發明或改良降低運作時之方法,以激勵毒性化學物質防救災安全管理落實降低災害事故,預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及管理,本年特別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績優評選活動,時程如下:

(一)報名階段:即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

(二)初評階段:102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

(三)複評階段:102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

(四)頒獎:10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次活動參選條件係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2條第1項規定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與行政機關,凡屬於「技術研發」類符合條件包括研發低污染、低毒性之毒性化學物質替代品等2項者以及屬於「運作管理」類符合條件包括落實毒化物危害評估及預防管理相關工作等2項者,得參加毒性化學物質績優運作評選活動。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呼籲本縣符合參選資格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希藉由透過公開活動表揚績優之運作廠場,鼓勵廠商持續對於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致力研發改善措施之推動。相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績優評選活動實施計畫」洽詢窗口: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所,張致炯先生,聯絡電話:03-5917777,活動推薦表下載網址:http://toxiceric.epa.gov.tw/News_/NewsDetail.aspx?showType=events&newsID=1079

上傳時間:2013-04-23 17:1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彭美玲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