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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3/4/23/NEWS/NATIONAL/NAT3/7849054.shtml邱議瑩踹破部長門 法部函送法辦 2013.04.23 02:47 am馬英九http://www.youtube.com/watch?v=8m7ZUZs0agU 馬總統說:「踹門是妨害公務…,今天不辦不代表以後不辦理…」,法務部昨天將邱議瑩函送法辦,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直指曾勇夫當天「鎖門、關燈」,讓立委不得其門而入;曾勇夫駁斥:「我堂堂正正在辦公,為什麼躲起來?不要用小人之心看待別人!」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不滿扁移監,踹破法務部長曾勇夫的門。台北地檢署昨天收到法務部函送卷證,近日將以妨害公務案由傳喚立委邱議瑩等人出庭。邱議瑩說,她行使立法委員職權,沒什麼好怕的,立法委員居於職務監督行政單位,對處理陳水扁醫療人權作法提出質疑,代表的是民意;若因此,行政部門不高興就可以控告立法委員,將來立法委員諸公如何執行監督政府?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在立法院報告後,遭民進黨立法委員砲轟,民進黨立法委員邱志偉說,當天他就在現場,立法委員們敲了兩分鐘的門,都沒有人應門,「邱議瑩是替台灣人民推開法務部的黑色衙門」,卻遭函送法辦。 曾勇夫駁斥鎖門說,「開什麼玩笑,誰會躲起來?我堂堂正正在辦公,為什麼躲起來?不要用小人之心看待別人!」他說,當時在辦公室處理公務,只聽到外面的聲音,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立法委員已敲門為何不派秘書引見,關燈躲在裡面像話嗎?部長! 國民黨立法委員則要曾勇夫「硬起來」,應該對罵他「孬種」的民進黨立委提告。立委賴士葆說,立法委員邱議瑩踹門,是暴力現行犯,法務部當場竟悶不吭聲、反應慢,他要譴責法務部。立法委員呂學樟說,立法委員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是有限度的,出了立法院院會和委員會,就不一定有免責權。但是身為法務部長對於立法委員親自來訪,未能已禮善盡待客之道,也做的沒有格調。 檢察司長朱家崎指出,立法委員邱議瑩的行為涉及妨害公務、毀損公物、侮辱公署、一般毀損等罪,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問「邱議瑩被起訴的機率高不高?」他回答「不低」。 外界質疑法務部是在馬總統說話後才提告,曾勇夫否認,並指事發後法務部就已著手蒐證。但是這種態度全是在馬英九總統表態後才付諸執行,不免讓人有授意後才移送之遐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