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0428)為花蓮縣呼應中央並率先實施全面「禁止傳統市場屠宰活禽」的第三天,同0427首發行動,縣府行政團隊奉縣長指示,交由農業處張智超處長依相關單位權責進行責任分工與分組,依任務編組成立「違法屠宰查緝小組」並授權漁牧科科長黃耀興帶領行動團隊,延續昨(0427)日行動,全面禁止傳統市場活禽宰殺之政府既定政策,並宣達「畜牧法:屠宰供食用之豬、牛、羊或其他經中央指定之家畜、家禽,應於屠宰場為之」法令規定。
延續昨日行程,查緝小組兵分三路,北自新城鄉南到富里鄉,逐一自各鄉鎮傳統市場販售禽肉攤商進行查緝與宣導,全鄉共計87攤禽肉販售業者(包含五家列管攤商),已無活雞屠宰情形,顯見業者均有共識以期全力配合政府政策,為縣民之健康安危,嚴密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