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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核問題醬油過期泡芙 確保消費安全
2013
05/24
15:45
天眼日報記者
高鈺蘭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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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5:45
天眼日報記者 高鈺蘭 新北市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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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一江食品有限公司」產製12種品項醬油,因發現其中9種檢出超量3-單氯丙二醇(3-MCPD),消保官隨即至轄區之雜貨店及雜糧行瞭解業者銷售之品項醬油有無該不合格商品,惟並無發現業者有擺設或販售該等問題商品之情形。

市府法制局表示,鑑於大賣場、超商及便利商店販售之醬油品項多屬知名品牌,是本次指派消保官針對轄區雜貨店及雜糧行等消費者較易就近購買之商家進行查核,以確保消費安全。經消保官初步瞭解,該等不合格醬油通常依其特定管道銷售,民眾在市面上較不易直接購得該問題商品,而傳統雜貨店或雜糧行亦多以銷售知名品牌為主

法制局另指出,有關過期原料所製泡芙之下架情形,亦於近日會請衛生局提供業者資訊後,指派消保官至相關賣場、超市及超商查核,多數連鎖賣場已將該泡芙下架停止販售。

消保官呼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或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因此,業者若認其銷售之商品有安全疑慮,即應主動下架回收,並妥適處理可能衍生之紛爭,方能維護其商譽,並確保消費者權益。

上傳時間:2013-05-2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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