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天眼第五代網站程式已於113年11月11日起正式啟用,所有會員或記者權限,帳號+密碼沿用有效,歡迎大家利用。
免除訟累‧勞工局多元管道解決勞資爭議
2020
10/23
15:35
田進江
攝影
評論

0

分享
瀏覽 (11866) | | |
2020-10-23 15:35
田進江 攝影

勞資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以求迅速且和諧的化解雙方爭議。當調解不成立時,雙方當事人也可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規定,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申請人可選定獨任仲裁人或組成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自受理到結束約69至79天(如為獨任仲裁則為45天至55天),相較於司法訴訟曠日廢時,顯然仲裁能更快速解決爭議,而且不需負擔費用,對經濟困窘的勞工更是有利。此外,司法院今年起正式實施「勞動事件法」,目的為強化當事人自主解決爭議功能,將現行調解程序予以明確化及法制化,協助勞工在調解階段爭取應有權益,免除訴訟程序之繁累,勞工遇到勞資爭議時,申請調解管道更多元,可提供勞工朋友選擇。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統計,今年至9月底止受理的勞資爭議案件計1384件,調解成立990件,調解不成立394件,成立率71.53%,108年同期1161件,較去年微幅增加223件,成長率19.20%,顯示今年勞資爭議案件數略有成長,其中以爭議事項以工資、加班費、職災補償佔大多數,其次是退休金、資遣費及特休假等等;調解不成立案件,除了主動對雇主實施勞動法令宣導及勞動檢查,對於權益受損之勞工輔導進行司法救濟,並補助勞工涉訟費用。

  王局長表示,黃偉哲市長上任以來致力打造臺南成為「希望家園、築夢城市」的願景,著重以「弱勢優先、勞權第一」的勞工政策,因此一般民眾發生勞資糾紛,如果要確認雇主是否有損及勞工權益或違反勞動法令,可親自來勞工局諮詢,建議勞工可事先準備薪資明細表、出勤紀錄、勞工保險加退保資料及勞退提繳資料,以及其他佐證資料,倘若是涉及職業災害補償請求,還需有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或通勤過程車禍時警方作成的相關資料,此外,王局長也提到,假如雇主有積欠薪資、資遣費、短發退休金、加班費或職業災害補償等爭議,除可向法院聲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亦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以求和諧且迅速來化解雙方爭議。

    若勞資雙方有瞭解勞動基準法令相關規定之需求,可於每週一至五上班時間撥打勞工諮詢專線(永華06-2996922或民治06-6320310),或於週五下午15時至17時親自到永華市政中心8樓,週一上午9時至11時、週四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親自至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7樓,勞工局有提供律師臨櫃免費服務,歡迎勞工朋友及事業單位多加利用。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進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