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麻豆分局轄內自今年10月份,發生多起選物販賣店及自助洗衣店兌幣機硬幣遭竊案件,員警受理後積極調閱監視器,鎖定住在六甲區的47歲陳姓男子涉有重嫌。經分局調查發現,陳嫌是以電子干擾器讓兌幣機快速吐出硬幣犯案,且為規避警方偵查,均使用腳踏車或YouBike作案,1年內以相同手法行竊共計20件,得手金額共計新臺幣28萬餘元,陳嫌疑似用於生活開銷外,亦用來購買毒品,可能已花費殆盡。
12月9日凌晨3時許,偵辦員警見時機成熟,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核發之拘票,鎖定嫌犯動向並埋伏,陳嫌見大批員警出現旋即逃逸,並沿路丟棄毒品,最後仍遭員警逮捕。同日凌晨6時許,員警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於陳嫌住處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竊盜作案用工具,全案依竊盜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因陳嫌犯罪事實明確,卻仍規避卸責,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分局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陳嫌連續竊盜行為,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分局獲報後積極調閱監視器,迅速掌握犯嫌身分及蹤跡後將犯嫌緝捕到案,全力配合臺南市長黃偉哲維護治安的決心,建構臺南市成為最幸福宜居的安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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