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台1線台南官田北上路段,1月25日近午出現以拖車載運「圓筒狀鋼鐵龐然大物」,暫停於路肩,吸引路人目光,經目測長度超過約30公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規定,汽車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未懸掛危險標識,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麻豆分局刻正調閱路口監視器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查有未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之違規情形,將依規定舉發。
麻豆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車輛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且隨行應有前導及後衛車輛,以免行駛道路時危害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或不慎碰撞造成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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