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於3月13日17時許,在健康路三段攔查普重機陳姓駕駛(35歲,下稱A男)、陳姓乘客(33歲,下稱B男)時,驚見一把菜刀自B男掛置之外套掉落,警方立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1項第4款喝令A、B男子接受檢查。
B男自知難逃法網,於是交付身上口袋中的11包毒品咖啡包(三級毒品毛重40.41公克),另尿液初篩有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A男雖未持有毒品,但尿液初篩呈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除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法外,因施用毒品後駕車,尚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警詢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分局長曹儒林表示,對於同仁勤務落實查緝毒品表示肯定,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也為安平在地居民及道路用路人帶來潛在風險,警方也將進一步溯源查緝陳嫌毒品來源,持續追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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