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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失竊機車又酒駕遭警查獲〜罪加一等
2024
06/26
13:59
田進江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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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3:59
田進江 攝影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鹽埕所員警於6月24日執行查緝失竊機車勤務時,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騎乘該部失竊重機車於台南市歸仁區台南高鐵站周邊出沒,鹽埕所員警立即前往高鐵特區周邊尋找,果然於三井OUTLET購物中心前發現該竊嫌正駕駛該失竊車輛於道路上行駛,隨即上前攔查,攔檢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嫌疑人渾身散發酒味,經實施酒測值已超標,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全案依機車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逮捕移送。

    經統計今年1月迄6月23日止,警分局計已線上主動查獲民眾酒駕116件,執法量能較去年同期增加24件(增幅達26%),肇事件數則較去年同期減少7件,肇事降幅達28%。為防制酒駕違規,我國刑法已明定酒精濃度測試達每公升零點25毫克以上駕車,即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致死及重傷之刑責,則提高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111年修法也再加重酒駕罰責和刑責,不但要吊扣駕照、沒入車輛,連同乘者都要連坐受罰;酒駕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照片不打馬賽克。

    南警六分局長林獻力表示:自1月迄今警方仍線上查獲多件酒駕案,顯見仍有許多民眾飲酒後心存僥倖,忽略酒駕發生事故的嚴重性,尤其1件酒駕肇事往往會造成至少2個家庭悲劇影響甚鉅。警方為維護轄內交通順暢,加強保護用路人安全,將持續辦理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取締嚴懲酒後駕車惡行,請民眾酒後務必找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免害人害己。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進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