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追逐違規機車騎士,跑進別人家開罰單,法官認為不算數,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8月,騎車在泰山區的仁愛路上,當時他闖紅燈後左轉,一旁兩名員警立刻追上去,一路追到男子住處的地下停車場,員警發現他身上有酒味,酒測後開了張酒駕罰單,回派出所後又開闖紅燈罰單,劉姓男子相當不滿,提出行政訴訟,法官認定,員警開單闖入私人民宅,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危害急迫情形,而且停車場是私人場所,判決撤銷酒駕罰單,另外,闖紅燈罰單沒有記載地址,同樣不罰,有民眾質疑,騎士違規有違規事實,這樣的判決太不合理。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招斌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