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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裝掀牌器 「未使用」判免罰!
2014
04/10
01:06
黃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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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01:06
黃招斌 新聞分享
交通部四年前頒布函釋,明令不管是機車或汽車,只要在車牌安轉旋轉器,躲避測速照相,­就得開罰。而台北一位韓姓女子因為機車裝「掀牌器」,遭罰5400元並吊銷牌照,但台­北地院定認定交通部函釋屬「法條解釋之誤認」,掀牌器只裝沒使用不違法,裁定撤銷罰單­。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招斌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